1. 關于ISO9001:2008標準2條款
問:ISO9000:2000標準中的術語和定義,是否只有經過條款2的引用才能構成ISO9001:2008標準的條文?
答:是 (ISO/TC176 N649r)
2. 關于ISO9001:2008標準4.1a)條款
問:4.1 a)中“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這一表述是否僅僅要求組織識別與產品實現(xiàn)有關的質量管理體系過程?
答:否
說明: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包括那些與產品實現(xiàn)有關的過程、以及與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有關的過程,見4.1條款的“注”。(ISO/TC176 N753)
3. 關于ISO9001:2008標準4.2.1條款
問:根據(jù)4.2.1的規(guī)定,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應包括“質量手冊”和“本標準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如果組織沒有形成兩份文件,而將“本標準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包括在質量手冊中,是否符合標準規(guī)定?
答:是(符合)(ISO/TC176 N778)
4.關于ISO9001:2008標準4.2.3a)條款
問:4.2.3a)是否要求質量管理體系所要求的文件在發(fā)布前得到批準,同時還要進行評審?
答:否
說明:4.2.3a) 適用于新制定的文件。對文件的“充分與適宜”的要求包括了由有關人員對其進行的檢查、考核、評價。因此,不需要再進行如ISO9000:2000標準3.8.7條款所定義的“評審”。(ISO/TC176 N774)
5.關于ISO9001:2008標準5.4.1條款
問:對于依據(jù)“是/否”準則建立的質量目標,是否符合ISO9001:2008標準5.4.1“應是可測量的”要求?
背景:一些組織依據(jù)“是否”準則建立其質量目標,如“2004年10月以前取得其產品認證”,或者“2003年3月份以前開發(fā)一個新的產品以滿足市場的需要”等。為了提供一致的技術準確的審核,希望明確這種情況是否可以認為是“可測量的目標”!
答:是。 (ISO/TC176 N752)
6.關于ISO9001:2008標準5.5.2條款
問:管理層指定的管理者代表承擔組織的管理職責,但他不是組織的正式員工,而是根據(jù)合同進行全日制工作的人員。這樣的人員是否可以擔任組織的管理者代表?
答:是 (ISO/TC176 N752)
7.關于ISO9001:2008標準5.6.3b)條款
問: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與顧客要求有關的產品的改進”的決定和措施,如果改進表現(xiàn)為形成新的產品,是否符合此項要求?
背景:5.6.3b)條款是針對“產品”改進的,其它關于改進的條款均針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與顧客有關的產品的改進”,是否意味著在已經規(guī)定了要求(如合同)的情況下,改進僅限于產品?對此問題的澄清將有助于用戶和審核員理解對此項要求的實施程度!
答:是
說明:改進老產品形成新產品,可以是管理評審的一項結果(5.6.3b))。(ISO/TC176 N757)
8.關于ISO9001:2008標準6.3條款
問:6.3條款是否要求具有維護基礎設施的記錄?
答:否 (ISO/TC176 N640r)
9.關于ISO9001:2008標準7.1條款
問:7.1條款中最后一句中的“形式(form)”一詞,是否意味著策劃過程的輸出一定要形成表格(form)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