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系一:確認和驗證的對象有重合
兩者都包括了對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計劃中這兩類控制措施實施及控制效果是否能達到預期控制要求提供證據(jù)證實。
聯(lián)系二:確認和驗證方法有些可能類似
雖然驗證的方法可能更直接,因為是在控制措施實施一段時間后進行驗證。確認因為是控制措施還沒有實施前的活動,往往采用比較間接的辦法進行。但有些方法如實驗室檢測,都可以采用,只不過對確認來說,檢測的產(chǎn)品可能是模擬過程條件下的結果,而對驗證來說,則是正常生產(chǎn)和控制條件下的產(chǎn)品。另外,正常操作條件下收集的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數(shù)據(jù),也可能都用到。
聯(lián)系三:頻次的影響
驗證的頻次取決于控制食品安全危害達到確定的可接受水平或預期績效的措施的效果的不確定度,以及監(jiān)視程序查明失控的能力,因此,所必須的頻率取決于與確認結果和控制措施有關的不確定度。如當確認證實控制措施達到的危害控制明顯高于滿足可接受水平的最低要求時,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驗證頻次可以減少或完全不需要,反之,就應該采用更高的驗證頻率。
總之,確認和驗證的要求,都是為了確保食品安全危害控制措施能夠達到預期的控制水平,確保食品安全所進行的活動。兩者既有區(qū)別,又有聯(lián)系。只有理解了它們之間的關系,才能在審核過程中更好地判定組織這兩項活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