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類 最 初 的 飲 酒 行 為 雖 然 還 不 能 夠 稱 之 為 飲 酒 養(yǎng) 生, 但 卻 與 養(yǎng) 生 保 健、 防 病 治 病 有 著 密 切 的 聯(lián) 系。 學 者 一 般 認 為, 最 初 的 酒 是 人 類 采 集 的 野 生 水 果 在 剩 余 的 時 候, 得 到 適 宜 條 件, 自 然 發(fā) 酵 而 成。 由 于 許 多 野 生 水 果 是 具 有 藥 用 價 值 的, 所 以 最 初 的 酒 可 以 稱 得 上 是 天 然 的 “藥 酒”, 它 自 然 對 人 體 健 康 有 一 定 的 保 護 和 促 進 作 用。 當 然, 這 時 人 類 雖 然 從 飲 酒 得 到 了 養(yǎng) 生 的 好 處, 但 他 們 可 能 并 沒 有 明 確 的 養(yǎng) 生 目 的。
(一) 酒 之 性 能
酒 有 多 種, 其 性 味 功 效 大 同 小 異。 一 般 而 論, 酒 性 溫 而 味 辛, 溫 者 能 祛 寒、 疏 導, 辛 者 能 發(fā) 散、 疏 導, 所 以 酒 能 疏 通 經(jīng) 脈、 行 氣 和 血、 蠲 痹 散 結、 溫 陽 祛 寒, 能 疏 肝 解 郁、 宣 情 暢 意; 又 酒 為 谷 物 釀 造 之 精 華, 故 還 能 補 益 腸 胃。 此 外, 酒 能 殺 蟲 驅 邪、 辟 惡 逐 穢。 《博 物 志》 有 一 段 記 載: 王 肅、 張 衡、 馬 均 三 人 冒 霧 晨 行。 一 人 飲 酒, 一 人 飲 食, 一 人 空 腹; 空 腹 者 死, 飽 食 者 病, 飲 酒 者 健。 作 者 認 為, 這 表 明 “酒 勢 辟 惡, 勝 于 作 食 之 效 也。”
酒 與 藥 物 的 結 合 是 飲 酒 養(yǎng) 生 的 一 大 進 步。 酒 之 于 藥 主 要 有 三 個 方 面 的 作 用: 1. 酒 可 以 行 藥 勢。 古 人 謂 “酒 為 諸 藥 之 長”。 酒 可 以 便 藥 力 外 達 于 表 而 上 至 于 顛, 使 理 氣 行 血 藥 物 的 作 用 得 到 較 好 的 發(fā) 揮, 也 能 使 滋 補 藥 物 補 而 不 滯。 2. 酒 有 助 于 藥 物 有 效 成 分 的 析 出。 酒 是 一 種 良 好 的 有 機 溶 媒, 大 部 分 水 溶 性 物 質 及 水 不 能 溶 解、 需 用 非 極 性 溶 媒 溶 解 的 某 些 物 質, 均 可 溶 于 酒 精 之 中。 中 藥 的 多 種 成 分 都 易 于 熔 解 于 酒 精 之 中。 酒 精 還 有 良 好 的 通 透 性, 能 夠 較 容 易 地 進 入 藥 材 組 織 細 胞 中, 發(fā) 揮 溶 解 作 用, 促 進 置 換 和 擴 散, 有 利 于 提 高 浸 出 速 度 和 浸 出 效 果。 3. 酒 還 有 防 腐 作 用。 一 般 藥 酒 都 能 保 存 數(shù) 月 甚 至 數(shù) 年 時 間 而 不 變 質, 這 就 給 飲 酒 養(yǎng) 生 者 以 極 大 的 便 利。
(二) 藥 酒 常 用 制 備 方 法
藥 酒 的 常 用 制 備 方 法 主 要 有 冷 浸 法、 熱 浸 法、 滲 漉 法 及 釀 制 法。
1. 冷 浸 法: 將 藥 材 切 碎, 炮 制 后, 置 瓷 壇 或 其 它 適 宜 的 容 器 中, 加 規(guī) 定 量 白 酒, 密 封 浸 漬, 每 日 攪 拌 1~2 次, 一 周 后, 每 周 攪 拌 1 次; 共 浸 漬 30 天, 取 上 清 液, 壓 榨 藥 渣, 榨 出 液 與 上 清 液 合 并, 加 適 量 糖 或 蜂 蜜, 攪 拌 溶 解, 密 封, 靜 置 14 日 以 上, 濾 清, 灌 裝 即 得。
2. 熱 浸 法: 取 藥 材 飲 片, 用 布 包 裹, 吊 懸 于 容 器 的 上 部, 加 白 酒 至 完 全 浸 沒 包 裹 之 上; 加 蓋, 將 容 器 浸 人 水 液 中, 文 火 緩 緩 加 熱, 溫 浸 3~7 晝 夜, 取 出, 靜 置 過 夜, 取 上 清 液, 藥 渣 壓 榨, 榨 出 液 與 上 清 液 合 并, 加 冰 搪 或 蜂 蜜 溶 解 靜 置 至 少 2 天 以 上, 濾 清, 灌 裝 即 得。 此 法 稱 為 懸 浸 法。 此 法 后 來 改 革 為 隔 水 加 熱 至 沸 后, 立 即 取 出, 傾 人 缸 中, 加 搪 或 蜂 蜜 溶 解, 封 缸 密 閉, 浸 漬 30 天, 收 取 澄 清 液, 與 藥 渣 壓 榨 液 合 并, 靜 置 適 宜 時 間 后, 濾 清, 灌 裝 即 得。
3. 滲 漉 法: 將 藥 材 碎 成 粗 粉, 放 在 有 蓋 容 器 內(nèi), 再 加 入 藥 材 粗 粉 量 60~70% 的 浸 出 溶 媒 均 勻 濕 潤 后, 密 閉, 放 置 15 分 鐘 至 數(shù) 小 時, 使 藥 材 充 分 膨 脹 后 備 用。 另 取 脫 脂 棉 一 團, 用 浸 出 液 濕 潤 后, 輕 輕 墊 鋪 在 滲 漉 筒 (一 種 圓 柱 型 或 圓 錐 型 漏 斗, 底 部 有 流 出 口, 以 活 塞 控 制 液 體 流 出) 的 底 部, 然 后 將 已 濕 潤 膨 脹 的 藥 粉 分 次 裝 人 滲 漉 筒 中, 每 次 投 入 后, 均 要 壓 平。 裝 完 后, 用 濾 紙 或 紗 布 將 上 面 覆 蓋。 向 滲 漉 筒 中 緩 緩 加 入 溶 媒 時, 應 先 打 開 滲 漉 筒 流 出 口 的 活 塞, 排 除 筒 內(nèi) 剩 余 空 氣, 待 溶 液 自 出 口 流 出 時, 關 閉 活 塞。 繼 續(xù) 添 加 熔 媒 至 高 出 藥 粉 數(shù) 厘 米, 加 蓋 放 置 24~48 小 時, 使 溶 媒 充 分 滲 透 擴 散。 然 后 打 開 活 塞, 使 漉 液 緩 緩 流 出。 如 果 要 提 高 漉 液 的 濃 度, 也 可 以 將 初 次 漉 液 再 次 用 作 新 藥 粉 的 溶 媒 進 行 第 二 次 或 多 次 滲 漉。 收 集 滲 漉 液, 靜 置, 濾 清, 灌 裝 即 得。
4. 釀 制 法: 即 以 藥 材 為 釀 酒 原 料, 加 曲 釀 造 藥 酒。 如 《千 金 翼 方》 記 載 的 白 術 酒、 拘 杞 酒 等, 都 是 用 此 方 法 釀 造。 不 過, 由 于 此 法 制 作 難 度 較 大, 步 驟 繁 復, 現(xiàn) 在 一 般 家 庭 較 少 選 用。
(三) 注 意 事 項
1. 飲 量 適 度: 這 一 點 是 至 關 重 要 的。 古 今 關 于 飲 酒 害 利 之 所 以 有 較 多 的 爭 議, 問 題 的 關 鍵 即 在 于 飲 量 的 多 少。 少 飲 有 益, 多 飲 有 害。 宋 代 邵 雍 詩 日: “人 不 善 飲 酒, 唯 喜 飲 之 多; 人 或 善 飲 酒, 難 喜 飲 之 和。 飲 多 成 酪 酊, 酪 酊 身 遂 疴; 飲 和 成 醺 酣, 醺 酣 顏 遂 酡。” 這 里 的 “和” 即 是 適 度。 無 太 過, 亦 無 不 及。 太 過 傷 損 身 體, 不 及 等 于 無 飲, 起 不 到 養(yǎng) 生 作 用。
2. 飲 酒 時 間: 一 般 認 為, 酒 不 可 夜 飲。 《本 草 綱 目》 有 載: 人 知 戒 早 飲, 而 不 知 夜 飲 更 甚。 既 醉 且 飽, 睡 而 就 枕, 熱 擁 傷 心 傷 目。 夜 氣 收 斂, 酒 以 發(fā) 之, 亂 其 清 明, 勞 其 脾 胃, 停 濕 生 瘡, 動 火 助 欲, 因 而 致 病 者 多 矣。 由 些 可 見, 之 所 以 戒 夜 飲, 主 要 因 為 夜 氣 收 斂, 一 方 面 所 飲 之 酒 不 能 發(fā) 散, 熱 壅 于 里, 有 傷 心 傷 目 之 弊; 另 一 方 面 酒 本 為 發(fā) 散 走 竄 之 物, 又 擾 亂 夜 間 人 氣 的 收 斂 和 平 靜, 傷 人 之 和。 此 外, 在 關 于 飲 酒 的 節(jié) 令 問 題 上, 也 存 在 兩 種 不 同 看 法。 一 些 人 從 季 節(jié) 溫 度 高 低 而 論, 認 為 冬 季 嚴 寒, 宜 于 飲 酒, 以 溫 陽 散 寒。
3. 飲 酒 溫 度: 在 這 個 問 題 上, 一 些 人 主 張 冷 飲, 而 也 有 一 些 人 主 張 溫 飲。 主 張 冷 飲 的 人 認 為, 酒 性 本 熱, 如 果 熱 飲, 其 熱 更 甚, 易 于 損 胃。 如 果 冷 飲, 則 以 冷 制 熱, 無 過 熱 之 害。 元 代 醫(yī) 學 家 朱 震 亨 說: 酒 “理 直 冷 飲, 有 三 益 焉。 過 于 肺 入 于 胃, 然 后 微 溫, 肺 先 得 溫 中 之 寒, 可 以 補 氣; 次 得 寒 中 之 溫, 可 以 養(yǎng) 胃。 冷 酒 行 遲, 傳 化 以 漸, 人 不 得 恣 飲 也。” 但 清 人 徐 文 弼 則 提 倡 溫 飲, 他 說 酒 “最 宜 溫 服”, “熱 飲 傷 肺”、 “冷 飲 傷 脾”。 比 較 折 中 的 觀 點 是 酒 雖 可 溫 飲, 但 不 要 熱 飲。 至 于 冷 飲 溫 飲 何 者 適 宜, 這 可 隨 個 體 情 況 的 不 同 而 有 所 區(qū) 別 對 待。
4, 辨 證 選 酒: 根 據(jù) 中 醫(yī) 理 論, 飲 酒 養(yǎng) 生 較 適 宜 于 年 老 者、 氣 血 運 行 遲 緩 者、 陽 氣 不 振 者, 以 及 體 內(nèi) 有 寒 氣、 有 痹 阻、 有 瘀 滯 者。 這 是 就 單 純 的 酒 而 言, 不 是 指 藥 酒。 藥 酒 隨 所 用 藥 物 的 不 同 而 具 有 不 同 的 性 能, 用 補 者 有 補 血、 滋 陰、 溫 陽、 益 氣 的 不 同, 用 攻 者 有 化 痰、 燥 濕、 理 氣、 行 血、 消 積 等 的 區(qū) 別, 因 而 不 可 一 概 用 之。 體 虛 者 用 補 酒, 血 脈 不 通 者 則 用 行 氣 活 血 通 絡 的 藥 酒; 有 寒 者 用 酒 宜 溫, 而 有 熱 者 用 酒 宜 清。 有 意 行 藥 酒 養(yǎng) 生 者 最 好 在 醫(yī) 生 的 指 導 下 作 選 擇。
5. 堅 持 飲 用: 任 何 養(yǎng) 身 方 法 的 實 踐 都 要 持 之 以 恒, 久 之 乃 可 受 益, 飲 酒 養(yǎng) 生 亦 然。 古 人 認 為 堅 持 飲 酒 才 可 以 使 酒 氣 相 接。 唐 代 大 醫(yī) 學 家 孫 思 貌 說: “凡 服 藥 酒, 欲 得 使 酒 氣 相 接, 無 得 斷 絕, 絕 則 不 得 藥 力。 多 少 皆 以 和 為 度, 不 可 令 醉 及 吐, 則 大 損 人 也。” 當 然, 孫 思 貌 只 年 累 月、 堅 持 終 生 地 飲 用, 他 可 能 是 指 在 一 段 時 間 里 要 持 之 以 恒。
(四) 常 用 藥 酒
長生固本酒、 養(yǎng)生酒、 讀書丸浸酒、 五精酒、 十全大補酒、 百益長春酒、 大補藥酒、 狀元紅酒、 參茸酒、 仙靈脾酒、 枸杞酒、 周公百歲酒、 何首烏回春酒、 五加皮酒、 黃精酒、 菊花酒、 參苓白術酒、 茯苓酒、 首烏金櫻酒、 定志酒、 養(yǎng)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