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和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yǎng)強化劑使用標準》中對食品做了明確的分類,對一些范圍有重合的部分如何分類?
GB 2760及GB 14880都分別有食品分類系統及食品類別(名稱)說明,分別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營養(yǎng)強化劑適用范圍,且都分別只適用于各自標準;對于部分既屬于營養(yǎng)強化劑又屬于食品添加劑的物質,如果以營養(yǎng)強化為目的,其使用應符合GB 14880的規(guī)定。如果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則應符合GB 2760的要求。
必須使用食品級原料生產GB 2760-2014中規(guī)定的食品添加劑嗎?
對于食品添加劑使用原料級別問題,凡食品添加劑產品標準中對原料級別作出規(guī)定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yè)必須使用相應級別或質量更高的原料;對原料級別未作具體規(guī)定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yè)可自行選擇原料級別,食品添加劑生產工藝和產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近年來,食品安全標準執(zhí)行過程中碰到不少問題,是因為目前我國沒有統一的食品分類規(guī)范,不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通用標準又對應不同的分類系統,如再加之SC分類系統、抽檢監(jiān)測分類等,可能在原料篩選、生產使用、合格判定等方面產生或多或少的困惑。為更好地規(guī)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建立了一套涵蓋16個食品類別的食品分類系統。它是食品添加劑在使用時的定位工具。本文旨在指導使用者科學合理應用該標準中的食品分類系統。
食品分類原則
食品分類系統針對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特點劃分食物類別,主要以食品原料為基礎,結合加工工藝進行劃分,同時以食品行業(yè)分類標準或食品標準體系作為重要參考。
本分類系統包含了最大可能完整的食物類別,包括那些不允許使用添加劑的食物品種?紤]到今后食品中添加劑使用的管理,某些目前我國尚不普遍食用的食物品種,參照GSFA《食品添加劑通用法典標準》,也被列入本系統。
食品分類采用分級系統,如允許某一食品添加劑應用于一個大類時,則允許其可應用于該大類下的所有亞類(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同樣,允許一種食品添加劑應用于某一個亞類時,也就意味其次亞類食品亦可使用。
本食品分類系統作為食品添加劑在使用中的定位方法,僅適用于本標準。
食品分類易混淆問題舉例
1. 與其他食品安全通用標準的混淆
例如稀奶油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屬于乳及乳制品,但在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標準中屬于動物油脂。
2. 與SC分類系統的混淆
食品生產許可將食品分為31大類,兩個分類系統只有部分類別相同,F舉例說明:
按照GB 2760-2014食品分類系統,肉松類(食品分類號為08.03.07.01)、肉干類(食品分類號為 08.03.07.02)、肉脯類(食品分類號為08.03.07.03)這3類歸屬于熟肉干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8.03.07),與醬鹵肉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8.03.01)是并列的關系;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06版)將肉制品分為5個申證單元,其中醬鹵肉制品的申證單元包括白煮肉類、醬鹵肉類、肉糕類、肉凍類、油炸肉類、肉松類和肉干類等,這3類食品和醬鹵肉制品是從屬關系。在GB2760-2014標準中,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是可以使用在醬鹵肉制品類(食品分類號為08.03.01)中,不可以使用在熟肉干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8.03.07)中。因此,在判定這3類食品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使用量時應考慮周全。
在GB2760-2014食品分類系統中,料酒產品應歸為調味品(食品分類號為12.0)中的料酒及其制品(食品分類號為12.07),但是料酒的SC申證單元為液態(tài)調味料,可能企業(yè)會按照GB2760-2014中液態(tài)復合調味料(食品分類號為12.10.03)來使用添加劑,或者機構在判定時也可能考慮不周。
按照GB2760-2014食品分類系統,面包屬于焙烤食品中的面包類(食品分類號為07.01),不屬于糕點類(食品分類號為07.02),且面包與糕點雖同屬焙烤食品,兩者為并列關系;而按照生產許可分類系統,面包屬于糕點,兩者為從屬關系。
按照GB2760-2014食品分類系統,饅頭屬于糧食和糧食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6.0)中的發(fā)酵面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6.03.02.03),不屬于糕點類(食品分類號為07.02),且饅頭與糕點類分屬不同的食品大類。但按照生產許可分類系統,饅頭屬于糕點,兩者為從屬關系。按照GB2760-2014糕點允許限量使用甜味劑如甜蜜素、安賽蜜等,而發(fā)酵面制品不允許使用。
使用注意事項
1. 充分結合產品原料、工藝以及執(zhí)行標準等綜合判定
食品分類時,可借鑒一些產品標準。收集方式可搜索關鍵詞,如分類、術語、通則等查閱。如GB/T36193-2018(水產品加工術語)、GB/ T20903-2007(調味品分類)、GB/T30645-2014(糕點分類)等。
分類不能僅僅以產品名稱來定義分裂,需綜合原料、工藝等。如產品名稱標稱為豆腐干,但產品配料中為大豆蛋白,該產品按照GB2760-2014食品分類系統應歸為非發(fā)酵豆制品下的新型豆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4.04.01.05);如某牛肉制品,生產工藝中涉及烤制(或油炸)工藝,雖產品名稱為風干牛肉,但工藝與肉干(GB/T23969-2009)工藝有所差異,可歸為熏、燒、烤(或油炸)肉制品類等;如粽子,食品分類系統中“07.02.01中式糕點(月餅除外)”涵蓋了水蒸類糕點,根據生產產品原料、加工工藝等特點可以歸類為水蒸類糕點的,可以按照GB2760-2014中中式糕點的規(guī)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但速凍粽子結合其生產工藝特點卻歸為冷凍米面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6.08)。
2. 綠色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劑規(guī)定
如某產品聲稱為綠色食品,其食品添加劑使用應符合NY/T392-2013綠色食品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3. 餐飲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劑規(guī)定
無論是預包裝食品還是散裝食品,食品添加劑使用都必須符合GB2760-2014的規(guī)定。餐飲環(huán)節(jié)加工制作的食品如能按照GB2760-2014食品分類原則明確食品歸屬類別的,要按照標準相應食品類別的規(guī)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如飲料、熟肉制品等。但應注意餐飲環(huán)節(jié)禁止使用亞硝酸鹽的規(guī)定。
4. 保健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劑規(guī)定
GB2760-2014食品分類系統中未單獨規(guī)定保健食品類別,但GB16740-2014中明確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的規(guī)定,是指產品具有普通食品通常形態(tài)和食用量的保健食品,如飲料、發(fā)酵乳等,可參照相應規(guī)定執(zhí)行。
5. 其他可能的問題
分類中常見因使用人員一些常識問題,可能導致混淆,例如想當然地認為食用菌制品歸屬為蔬菜制品,或葡萄酒歸屬果酒,而依據GB2760-2014,腌漬的蔬菜和腌漬的食用菌為平行兩類,食品分類代碼分別為04.02.02.03和04.03.02.03。而果酒和葡萄酒也為平行關系,食品分類代碼分別為15.03.01和15.03.03。
總結與體會
食品分類一直都是食品標準使用中的難點,并且各分類系統只適用于相應的食品標準。日常工作中一定不能混淆與其他標準、SC等分類,認真理解掌握GB2760-2014中的食品分類系統,并參照配套實施指南中詳細的食品分類說明,充分結合原輔料、工藝、執(zhí)行標準等,科學合理進行分類。另外,還要注意收集來自各部門的復函、回復等,并要注意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可能增加使用范圍的衛(wèi)健委通告等。
文章內容來源于食品研發(fā)與生產和FDA,轉載僅為分享知識,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