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廣東東莞的李先生興奮地致電中國質量新聞網,經中國質量新聞網的協(xié)調,李先生已經拿到了金六福酒業(yè)公司給他的賠付款。這是他在第一時間告知本網這個結果的。
7月28日,廣東東莞的李先生向中國質量新聞網反映,前不久,李先生和朋友聚會,朋友拎來兩瓶金六福酒業(yè)公司生產的金六福人家白酒來助興(濃香型白酒,含量475ml,酒精度38度)。誰知大家剛喝完第一瓶酒準備打開第二瓶酒時,發(fā)現(xiàn)這瓶未開封的酒里面有一只蚊子的尸體在里面飄來飄去。這場面令大家既掃興又很惡心。后經金六福方面的工作人員確認,這個酒是他們公司所生產的。
隨后,李先生就酒瓶中出現(xiàn)蚊子的情況多次跟廠家交涉,但仍得不到對方給與滿意的答復。在接到李先生向中國質量新聞網投訴后,本網投訴中心工作人員即與華澤集團(金六福酒業(yè)公司控股母公司)聯(lián)系。華澤集團得知本網受理投訴情況后,該集團負責投訴部門負責人表示,將認真對待這個情況,并督促有關部門盡快與消費者溝通。
最終,金六福廠家與投訴方李先生終于達成諒解。于是,才有了本文開頭的結果。
編后:
從當時李先生向中國質量新聞網投訴時表達的氣憤情緒,到得到滿意解決時的興奮,可以看出,一個品牌,如何對待消費者,特別是遇到消費者投訴抑或抱怨時的態(tài)度,從某種意義上說,決定著這個品牌的市場生存度。在這一點上,金六福采取的做法還是值得肯定的。正所謂:“亡羊補牢,為時不晚”。